2024年上海公司股东失联注销--不注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1、按照提交材料规范,应提交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的清算报告。
注意:表决权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无法按照这个流程办理。
例如: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到会股东股权应达到三分之二(200万)以上。
2、对无法联系到的股东要尽到成立清算组、公司注销召开两次股东会通知的义务。
核心:尽到通知的义务。
二、如何通知无法联系到的股东?
(一)、公司为在营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1、对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股东,应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信中要注明: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 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2、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内容为:XX(股东姓名)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分析:以上是对无法联系到的股东尽到“成立清算组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义务。
3、在报纸中通知股东开会日期的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注:成立清算组时间要与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日期为同一天)。
注销公示期为45天。
备注:此处在营业企业与非在营(吊销)企业存在不同
4、注销公示期结束后,再次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信中要注明: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确认清算报告等公司注销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5、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内容为:XX(股东姓名)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确认清算报告等公司注销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分析:4-5项是对无法联系到的股东尽到“公司注销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义务。
(二)、公司为非在营(吊销)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1、对于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股东的,发挂号信和报纸公告与上述在营企业的操作步骤一致,唯一不同之处为报纸中通知股东开会日期的第二天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做注销公告。
2、特别提示:请查阅本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会开会时间提前多少天召开。
例如章程约定提前15天召开
第一步,1月1日发挂号信,挂号信中通知股东开会时间为1月27日(挂号信退回时间在10天左右);
第二步,1月11日挂号信退回后,可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召开股东会,通知股东开会时间为1月27日;
第三步,在营企业在1月27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非在营(吊销)企业于1月28日在报纸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第四步,注销公示期45天结束后,按照上述步骤再次进行挂号信、报纸公告,以次类推。
提交注销登记材料时,除其他资料以外需要提交挂号信封、邮寄查询记录、公告开会的报纸。
股东失踪了公司怎么注销
一、股东失踪了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股东失踪多久,都不可以视为其自动放弃权利。公司法人可以注销公司,不过要符合法律规定。法人注销公司的方法:
法人可以申请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后,可以依法定程序注销公司。
法人如果是股东,且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的,可以以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为由,申请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然后再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如果法人是债权人,且公司没有资产偿还其债权的,法人可以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申请公司破产,由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注销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24年上海公司股东失联注销--不注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